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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被刺死城管父亲:仍会向夏家提出民事赔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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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被刺死城管父亲:仍会向夏家提出民事赔偿

辽宁省沈阳市个体商贩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后,被其刺死的城管队员申凯的父亲昨天告诉南都记者,他相信法律是无情的,也是公正的。他同时表示,仍要向夏家提出民事赔偿诉求。

申凯的父亲在一年前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,申凯被夏俊峰刺死后,沈阳当地给予他们家庭90万元的补偿,同时表示将在夏案了结后,兑现给申凯的烈士待遇。昨日南都记者在其工作地点再次见到申父时,他称已知道夏俊峰被执行死刑,他相信法律是无情的,也是公正的。
他曾经表示,通过网络了解到夏俊峰的妻子张晶一直在为夏俊峰奔走,且得到社会多方援助,他对此颇为不忿,表示要向张晶提出民事赔偿。昨日他表示,虽然夏俊峰已经被执行死刑,但仍然会向夏家提出民事赔偿诉求。

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后,是否会谅解夏家?申父对此不愿回应。

另外,也有网友提及夏家为何未积极争取死者家属谅解与和解?对此,夏俊峰死刑复核阶段辩护律师钟国林向南都记者介绍称,张晶在一审时已做过这样的努力,到被害人家里争取谅解并愿意赔偿,社会热心人士也表示愿意筹款赔偿。但两名城管当时就被政府认定为烈士,赔偿这扇门已经关掉,有政府方的积极肯定,死者方面很难来和夏家一方达成赔偿与和解,这个态度比较坚决。

延伸阅读

沈阳小贩夏俊峰扎死城管终审被判死刑

2011年5月9日,沈阳小贩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终审宣判,夏俊峰获死刑。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与妻子在摆摊时被城管查处,后与城管发生争执,持随身带刀将2名城管刺死。夏俊峰称自己被城管殴打在先,属于正当防卫。夏俊峰家属找到6个证人证明其被打,均未被获准出庭作证。

夏俊峰案死刑复核一年仍无果

2009年,小贩夏俊峰在沈阳摆摊,因冲突刺死两名城管。2011年5月,辽宁省高院终审判处夏俊峰死刑。时至今日,夏俊峰的死刑判决仍在最高人民法院复核。而死者申凯的父亲称至今未拿到夏家的赔偿,领导承诺的申凯烈士的待遇也没有落实。


夏俊峰妻子:只希望他能活下来

张晶,刺死城管小贩夏俊峰之妻,至今仍在等待最高人民法院对其丈夫死刑判决的复核结果。她的生活被夏俊峰案彻底改变。

事情最初发生的头两年,张晶不愿意出门,觉得装没事也不行,愁眉苦脸也不行。为了孩子和丈夫,她不得不选择坚强。张晶愿意抱着希望生活,只是未来会如何,依然不可预知。

夏俊峰妻子:赴看守所见丈夫最后一面

人民网武汉9月25日电 今日凌晨,沈阳小贩夏俊峰妻子@沈阳张晶在其微博称,法院来人,送达家属最后一次会见夏俊峰通知,正赶去看守所见其最后一面。

备受关注的沈阳小贩夏俊峰持刀杀死城管人员一案,于2011年5月9日在辽宁高院二审宣判,维持沈阳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夏俊峰死刑的一审判决。

夏俊峰的人生轨迹

夏俊峰夫妇自幼生活困难,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。摆摊的“巨额”收入让他们实现了一直以来的最大愿望:送儿子去上画画班。直到他们遇到城管的那一天。



个人点评:平民刺死两城管,判死刑;城管用秤砣砸死瓜农,89.7万了事,可见我们城管牛B之处。夏俊峰已去,城管的家属再来讨90万赔偿,牛逼城管家属怎么判刑之前不一起提起赔偿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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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浮空 金币 +4 感谢分享,论坛有您更精彩! 2013-9-28 19:5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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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饶人处且饶人吧,人都死了还想怎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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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城管和彼城管别说一个人了,连一个地区的都不是吧。如果把夏案的当事人调个个,你们也会支持用“两处软组织挫伤“来证明激情杀人吗?你潜台词里已经把城管当作恶势力团体了,那还有什么好评,反正无论如何都是城管错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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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天池水怪 于 2013-9-28 18:11 发表
此城管和彼城管别说一个人了,连一个地区的都不是吧。如果把夏案的当事人调个个,你们也会支持用“两处软组织挫伤“来证明激情杀人吗?你潜台词里已经把城管当作恶势力团体了,那还有什么好评,反正无论如何都是城管 ...
这些时事讲深一层又是政治问题,你有没有去深究呢?政治在这里不许说,我打个比喻吧:
你某个地方消费,但受到很恶劣的招待(假设绝对不是你的错,是服务员的错);一般人遇上这样之后,都会觉得“下次不再来此消费了”。那你说,这是针对服务员还是消费场所呢?我想,一般情况下,没有多少个人会认为只是某一服务员的错,下次避开这个服务员来消费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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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浮空 金币 +3 认真回复,奖励! 2013-9-29 08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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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人不过头点地。人都没了还拿什么来赔?受害者固然值得同情,但是也不可得寸进尺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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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案如果不是受害者是特殊群体的吧  恐怕是很难判上死刑的  就法理上通用的说法来说 这不算是谋杀 至于是不是故意杀人 恐怕也是不好界定 多半是防卫过当 甚至完全有正当防卫的可能存在 但此案的关键在于受害者是国家公务人员 而且算是在执法中被杀(是不是合法执法这就不好讲了 以城管给人通俗映像来说这个可能是非常低的)而且死者还不止2人 杀人者只是个平民 这可是对国家政府权威的严重挑衅啊  不判死刑说不过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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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浮空 金币 +3 认真回复,奖励! 2013-9-29 15: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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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看几个类似的案子
2006年8月11日,北京市海淀城管监察大队在中关村执法,卖烤肠的小贩崔英杰
因三轮车被没收,挥刀刺进城管副队长李志强的脖子,李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。
2007年4月10日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崔英杰犯故意杀人罪。结合其犯罪的具体情节及对于
社会的危害程度,崔英杰最终被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2010年,南通城管刘小兵在执法过程中没收了侯的电子称,索要无果的情况下,小贩侯
钦志用水果刀刺死了刘小兵。2011年6月3日,南通市中级法院作出了一审宣判:被告人
侯钦志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赔偿丧葬费、
死亡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505197.5元,同时判决对其限制减刑。据悉,这
是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自今年5月1日实施以来,该市首次适用限制减刑。
这些案件基本都是经过些优化处理的(真实情况对被告肯定要有利的多) 但即使如此 在被告有各种减免情节下 案件本身也不是那么的清晰的情况下(感觉就是完全取信原告方的说法) 也基本是打底死缓的处理方式  可见一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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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人要杀另一个人,并不是平白无故的。只有当一个人被逼急了,才会下死手。不论夏该不该被判死刑,只想说如果大家都多点体谅及包容,那城管就不会死;卖瓜的老农也不会死。如果能加强城管的素质,而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当城管的话,那就会少了很多小贩和城管直接的冲突。总比,没有谁对谁错,一切都是蝴蝶效应,一环套一环,多些包容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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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吾非色 于 2013-9-29 19:57 发表
一个人要杀另一个人,并不是平白无故的。只有当一个人被逼急了,才会下死手。不论夏该不该被判死刑,只想说如果大家都多点体谅及包容,那城管就不会死;卖瓜的老农也不会死。如果能加强城管的素质,而不是随便什么人 ...
你的第一句话,我觉得很正确。我觉得,6楼说得切中另外一个要害:因为死了两个城管而判平民死刑,是一种报复(是常人都有此欲望),执法者有这个权力,而百姓却很难很难,所以社会百姓对此事是很抱怨的;另外,城管家属要求赔偿,以及湖南家属接受赔偿,我觉得是人性的贪婪(也是常人的做法),但现在两件案件相减,就等于政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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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浮空 金币 +3 认真回复,奖励! 2013-9-29 20: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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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管打死小贩,判刑几年,小贩反杀了城管,就是死刑。这件事很容易看出来两者地位和待遇的差别,不过话说回来,一方是在“执法”,另一放是在“违法”,虽然执法的正确性很多时候颇有争议。这种时候如果武装冲突多了,难免发展成美国那样,动不动警察就得拔枪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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