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milydiy1985 发表于 2009-5-13 15:25 只看TA 182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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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拍脑子想想也不可能的 楼主就当花钱买个教训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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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5-14 00:51 只看TA 183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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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的很感谢楼主能把自己的教训写出来告诫大家。强烈鄙视这些赚黑心钱的JS们!不过话说回来了,这也说明这些JS把我们的心理给抓住了,要是真的有这样的眼镜,那上街还有什么秘密而言呢?借用句的话:妻不如妾,(这个词我忘了,不好意思,好像是嫖)不如偷,偷不如偷不着。两性之间不管是什么层面,还是要有些意境才更好。朦胧才好啊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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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moking1999 发表于 2009-5-14 01:19 只看TA 188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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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是骗人的啦,楼主被骗能做宣传,的确可敬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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