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帖由 f86455262 于 2010-8-26 14:03 发表 我觉得取消好法律的目的是在于教育人 而不是杀人
原帖由 vega1983 于 2010-8-26 19:44 发表 LZ 给你1000万,叫你自杀你干不干? 最不该判死刑的,恰恰就是经济类犯罪,因为经济类犯罪一旦判死,就等于把生命和金钱画上等号
原帖由 yuanjing 于 2010-8-27 10:04 发表 杀人本身也是在教育人,只不过教育的不是被杀者。而是其他人。他本人已经没有被教育的资格了。只能是被“教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