xj21460924 发表于 2010-9-4 17:25 只看TA 21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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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觉得取消这13项都是合适的,中国的死刑执行率太高了,要把死刑复核程序好好完善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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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risty0120 发表于 2010-9-5 04:33 只看TA 22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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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该死,本来我国就人多,坏人都去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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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hw365 发表于 2010-9-5 04:46 只看TA 23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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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中国,犯了大罪,会判的很重。犯了小的过错,判的很轻。这和外国是相反的。 在欧洲国家,你在大街上吐一口痰试试,或者在超市偷东西,保证是罚款加坐牢。而杀人不一定是死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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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m820105 发表于 2010-9-5 04:59 只看TA 24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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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些条还是不要取消,基本和普通人关系不大,而且大都属于性质不轻的犯罪。如果减轻刑罚,有可能促使更多的人铤而走险。文物,动物的保护,本来就很困难,而且情况也不是很好,难道想让大熊猫绝种吗? 也许大熊猫的处境还好一些,毕竟是国宝。其他的动物可能比大熊猫还要有绝种的危险,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,比如藏羚羊,如果不是那会大肆报道,我们根本不会知道在遥远的可可西里有那样的惨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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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9-11 03:34 只看TA 25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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并不是所有的犯罪行为都要被判死刑的,适当的取消死刑有助于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。我觉得立法者可以通过加长有期徒刑的刑期来减少对罪犯判处死刑,比如把刑期增加到40年,或者更多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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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9-14 15:42 只看TA 28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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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不是教育不教育的事了 你们经常看报纸吗 或者经常在网上看新闻什么的 有很多不公平的事 打比方某官员或银行管理 贪污 挪用公款 达到亿元 也只是几十年的有期而已 而普通人呢 我记得有一个是去银行的自动存款机取钱 机器多出了几十万 后来那人被抓了 判了无期`你们说这公平不 在说这些事关我们什么事` 我们只是平头老百姓 管不了这事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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